阅读辅助
 
教科研公文
您的位置:
> 教科研公文 > 院函
院函
关于举行温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案例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3-25 15:04:36

温教研高函〔2024〕140号

各县(市)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高中:

为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各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方法,推动普通高中课堂教学变革,提炼“教学评一体化”原则下教与学方式转变的实践经验,经研究,决定举行温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案例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与信息)、生涯规划教育与综合实践等学科任课教师。

二、评比主题

“教学评一体化”的实践和思考。

三、撰写要求

1.凸显学科核心素养培育。案例要以普高各学科新教材教学内容为撰写对象,符合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尤其要切合各学科课程标准“实施建议”的要求,凸显学科核心素养培育。

2.体现教学评一体化。案例须以各学科课程内容、各学科核心素养水平为依据,符合学业质量要求,教学和评价围绕学生学习这一中心展开,使教、学、评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发展。

3.案例文本以文字为主,如有插图,须要图片清晰,主要板块包括:(1)场合与背景;(2)呈现与描述;(3)诠释与反思;(4)总结与拓展四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场合和背景:要简明扼要地交代发生的场合、对象以及相关的背景等,要与后文内容作一定呼应;

②呈现与描述:能以生动而简练的叙事反映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定价值的案例,包括有价值的问题,描述具有可读性,呈现具有真实性;

③诠释与反思:能充分围绕“教学评一体化”,对案例包括有价值的问题进行诠释,反思在实践过程中的所得、所失,提出想法或见解;

④总结和拓展:总结问题解决的方法、价值等,为进一步的教学实践提供思考路径和实践建议方向,创造新的思考空间;

⑤语言表述要求简练清晰,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以内。

四、评审要求

1.每所普高学校每个学科(信息和通用技术归为一个学科、生涯规划教育与综合实践归为一个学科)推荐1篇,个人参赛。以上均需经各县(市)教育局教研部门或市局直属普高组织初选后推荐参评。

2.相关材料上传网址:http://www.wzjky.com/edu 。账号和密码自行注册,若原温州市教科研课题评比系统已经注册可以直接登录使用。登录后在“评比管理->评比报名”中申报,按照规定准确、完整地填写和上传相关的内容。

3.平台开放时间:2024年3月25日~5月15日。

4.上传及审核:参评选手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晚上24:00。

各县(市)教育局教研部门、市直属学校审核推荐时间和注意事项:2024年5月16日~18日(审核账号另发),务必注意按规定推荐,超标的学校该学科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评审方法

市教研院将成立高中各学科评审组,对参评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评出优秀教学案例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发文公布。

附件:温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案例评审承诺书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4年3月25日

关于举行温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教学评一致性教学案例评审活动的通知.docx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备案号:浙ICP备05087129号-2  网站标识码:3303000059
建议使用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联系方式:88636388 址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电话:88638063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电话:85812131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电话:88135682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电话:88630019 温州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电话:88630027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电话:88615967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电话:88639303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