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研综函〔2024〕2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持续推进核心素养导向的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实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和引导广大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践行新课程理念,提高学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24年温州市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6月6日~7日,6日上午10:00前报到。 地点: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蒲中路155号) 二、评审条件 参评教师须承担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任务满三年及以上;热爱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事业,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能积极参与新课程教学改革。 各县(市、区)教研部门推选一名教师参赛,市局直属有关学校一名。 三、评审安排 市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活动评审采取现场主题活动设计(30分)及现场主题说导(70分)评审。主题活动采用7-8年级浙江省义务教育教科书·综合实践活动(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23版),参评教师抽签确定主题后,1.5小时进行主题活动设计,15分钟现场主题说导。 四、其他事项 1.各参赛选手主题活动设计及现场主题说导顺序由抽签决定。各县(市、区)教研员集中评审,不组织观摩。 2.本次活动由鹿城区教育研究院协办,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承办。参加活动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732046830。 附件:2024年市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评审活动参评教师推荐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4年4月26日 关于举行2024年市初中综合实践活动 教学评审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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