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本级小型基建项目施工企业标后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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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直属各相关学校(单位),相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市本级小型基建项目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履约水平,决定对市本级小型基建项目施工企业开展标后履约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参与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 二、评价内容 依据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行业标准、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配备、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结算管理等五方面履约行为做出评价,评价标准和分值设置具体参照《温州市教育局市本级小型基建项目履约评价表(施工)》。 三、评价方法 项目所涉相关学校(单位)和市教育基建中心运用小型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在市本级小型基建项目施工备案、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三个节点,根据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对参建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由基建中心汇总,确定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其中优秀企业占20%、合格企业占40%,经公示后予以发布。 四、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自发布之日起五年内,应用于市本级学校10万元(含)-80万元(不含)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望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在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做好各项履约评价工作。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2024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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