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公告公示
2024年10月温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27 10:29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6-27日进行,现将温州考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提醒

(一)考生应按自己所在县(市、区)选择注册县区,原“温州市区”考区不再接受新生注册,在温州市区的考生可选择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进行注册。

(二)设考区的县区考生在本县区参加考试,未设考区的4个县区考生对应考区如下:

1、洞头区考生对应考区为龙湾区;

2、文成县考生对应考区为平阳县;

3、泰顺县和龙港市考生对应考区为苍南县。


(三)如考生想在准考证对应考区以外的县区参加考试,可在登录界面“地市/县区”中自行选择目标县区登录,届时将会新生成该县区的准考证号,并分配至该县区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注册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建议到照相馆拍摄正式证件照电子版上传,照片如不符合报名指南规定,注册将无法通过审核)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4年7月1日8:30-7月3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4年7月5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

(二)续考生(已注册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续考生直接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4年7月1日8:30-7月5日16:30前完成报考。

三、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考生报名指南》、《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报名指南》。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指南》(附件),按规定时间、流程及要求完成各相应事项,逾期不能办理。


四、相关提醒

1.报考护理学专科、专升本及公安管理专升本,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其他部分停考专业或已变更主考院校专业的报考条件请关注报考简章。

2.本次报名起,除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8个专科专业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3个停考专业外的其他专业,首考生只能报考专业代码后不带Y的专业。

3.首考生(首次注册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续考生(已注册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先到“我的信息-注册信息”页面核对相关信息,有错的先进行更正,空白的必填信息须补齐。如“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的手机号,须自行补填或修改;若“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报名指南》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4.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

5.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如下:

6. 网上报名费用按报名系统规定方式支付。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50元每课次;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

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首考生.doc

2024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续考生.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