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4年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温州考区)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码、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 0577-88638072。
准考证号码 | 考试科目 | 违规行为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24032700010516 | 科学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第五条、第九条 |
24038310460025 | 语文 | 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4038133010222 | 语文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4038100110307 | 英语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第五条、第九条 |
24030300160057 | 社会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4038100610095 | 数学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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