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5/2024-00127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教计〔2024〕7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市属有关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现将《温州市教育系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温州市教育系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领域推动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浙教财〔2024〕2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温政发〔2024〕1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教育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战略,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创新理念,加快发展。加快全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校更新重大先进科研仪器设备,严格落实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加快淘汰已达到报废年限、接近报废年限、性能无法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设备,全面提升教学科研水平。
(二)长远谋划,力争支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实事求是,按需谋划,列好项目清单,中央、省里有政策支持的,按“能早则早”最快速度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支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各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切实落实设备更新资金。
(三)聚焦重点,惠校惠生。聚焦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学科专业设备水平、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水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集中财力优先支持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设备购置、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提升、中小学生午休躺睡需求等重点方面开展设备更新,推动惠校惠生、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针对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地区的政策需要,科学实施、合理安排、分类推进。各地各校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学校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探索多元化模式,坚决避免“一刀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行动。支持拥有医学和师范专业的院校建设,本科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支持高校解决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高校基本办学条件。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教育强国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温州大学综合性大学师范教育基地建设、温州大学研究生公寓及校园配套设施工程、温州肯恩大学校园二期工程(学生宿舍三区)、温州肯恩大学校园二期工程(教师公寓二期)等高校基础设施提质项目。到2027年,基本建成与温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二)实施高校教育教学设备更新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创建省“双一流196工程”,支持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高校学科专业设备水平。以达到报废年限或者即将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为重点,支持市属公办院校分年度做好实训教学场所设备提质计划,力争2024年市属公办高校实训教学场所新增设备约2500套。到2027年,市属公办高校学科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三)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提升行动。支持职业院校对照专业实训教学条件有关标准要求,聚焦温州“5+5+N”产业布局的相关专业,配足配齐并及时更新已到报废年限、性能无法满足需要的专业实训设施设备,改善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到2027年,力争教育部已出台专业实训条件标准的所有专业实训场所、专业实训设施设备达到标准要求。
(四)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行动。各地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根据学校的空间规划、场地面积、班级人数等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身高、体重等特征选择适合的午休方式和装备类型。改善学生午睡环境,对现有午休场所进行必要改造,以满足午休躺睡需求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要。2024年,全市中小学完成午休装备配备80946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校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制订设备更新方案,严格落实工作推进计划,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工作闭环,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评价。
(二)争取中央支持。各校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国债等中央资金,对我市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大教学科研平台、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公共科研平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需要的单台(套)价格5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教学、科研、实训设备更新给予支持。各地各校要结合现有设备情况、财政承受能力,尽早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校要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市属公办院校基础教学与科研设备更新、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的资金支持,可在财政安排的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中职学校省“双优计划”专项资金及部门预算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