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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11 18:22:41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一、《实施意见(修订)》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自2018年印发实施以来,初步构建了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为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新课标精神和我市五年来的试行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更新完善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切实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二、《实施意见(修订)》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

三、与2018年出台的《温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相比,主要变化是什么?

此次修订基于“双新”背景和我市五年来的试行经验,对评价内容进行了部分优化与完善。

(一)强化五育融合。将原来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科学实验五个维度中后两个维度,调整升级为科学创新和劳动实践,“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强化时代特征。如,立足新时代数字公民的个性特点,“品德表现”维度增加了“网络文明”这一评价内容,加强学生媒介素养,杜绝网络欺凌,提高对网络热点事件的辨别、评析和表达能力。突出“科学创新”,关注学生初中阶段数学、科学、技术等跨学科项目式学习的修习情况,实验操作技能和信息技术的掌握情况,以及科技创新、调研体验等活动的参与情况及其相关成果与作品等。

(三)强化过程评价。如,“劳动实践”将配套细化文件,强化过程评价,每学期的日常评价以平时表现性评价为主,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层面分别以劳动清单制、劳动任务单制和劳动电子档案袋汇集制等三项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关注学生劳动过程的动态发展。在评价方式上,完善信息化手段在学生评价中的有效应用。

四、《实施意见(修订)》适用哪些范围?

《实施意见(修订)》适用全市各初中学校。

五、《实施意见(修订)》印发后各地需要如何跟进?

本方案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区域或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从2024级初中新生开始实施新方案。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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