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郑焕东:常态化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温州探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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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通知》发布以来,各地积极响应并付诸实践,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与探索。浙江省温州市通过推出订单选课、多渠道送课、劳模工匠驻点等五类模式,构筑“劳模工匠进校园”的稳定渠道;通过多方协同的长效机制、共建共享的运行机制、双向提升的培训机制等六大机制,有力保障“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常态化。 【关 键 词】劳模工匠进校园,温州探索,常态化 2023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通知》,将“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作为工会系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战略任务和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常态化举措深入推进、持续深化。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自2013年起陆续推出“地方非遗进校园”、“非遗百工进校园”、“百名能工巧匠导师团”等劳模工匠进校园系列活动,并于2022年与温州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进行“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系统设计,探索形成了常态化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的稳定机制。 一、五类模式,构筑“劳模工匠进校园”的稳定渠道 (一)协同行动,推出劳模工匠进校园订单选课模式 工会系统和教育系统协同,推出“温州市劳模工匠进校园系列课程”。由温州市总工会牵头建立劳模工匠数据库、课程表,市教育局审定课程内容,指导各校将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纳入劳动周必选模块,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和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举行。学校可自主登录工会新媒体平台选课,市、县两级工会协调落实课程安排,并定期对数据库、课程内容进行更新。截至目前,温州累计推出市级劳模工匠进校园宣讲课程71门,完成进校园活动436场,受益学生30余万人。 (二)校内兼职,构建多渠道劳模工匠进校园送课模式 一是鼓励全市中小学结合温州地方特色开设“校本化”劳动教育课程,选聘地方非遗大师、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与本校教师合作开发开设瓯绣、瓯菜烹饪、家政、园艺、瓯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校本课程。二是面向全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推出“百名能工巧匠导师团”和“百项职业体验项目”,整合行业高技能大师和职业学校优质实训设施、课程资源,推进普职资源共享,在小学推广职业启蒙,在初中开展职业体验,大力宣扬劳动光荣、技能报国精神。截至目前,温州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共选聘各类劳模工匠兼职教师近300人,开发温州地方特色类劳动教育校本课程90门,开展各类职业体验类活动2000多次,受益学生40万人次。 (三)筑巢引凤,首创劳模工匠进校园驻点模式 统筹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劳动实践学校,通过专设工作室、免费提供展陈区、遴选传承人、固定课程安排、合理支付课酬等方式,吸引非遗大师驻点实践学校开设非遗精品课程。同时,借助大师免费展陈区建成温州工艺文化馆、非遗馆、红色邮品馆、瓯越文化长廊等场馆,与非遗课程实践体验有机衔接,满足来校研学学生递进式学习体验需求,深度领略温州南戏文化与百工风貌。截至目前,全市实践学校共建成170余个劳模工匠、非遗传承人工作室,开设各类非遗课程40门,建成各类工匠文化校内展陈区12000平米,受益学生达20万人次。 (四)双向融合,贯通劳模工匠文化全方位浸润模式 在吸引劳模工匠“进校园”的同时,组织学生“出校园”体验劳模工匠精神。一是建成温州市劳模工匠文化馆,内设劳动者驿站、劳模工匠事迹展示中心、劳动思想传播中心、劳动学习和体验中心,成为温州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新地标。二是围绕“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日,集中开展走近劳模工匠系列社会实践活动,结合研学旅行、假期实践、专业实习等形式,组织学生与劳模工匠近距离接触,聆听劳动故事、感悟劳动文化、观摩精湛技艺。 (五)线上平台,打造劳模工匠进校园网络选课模式 开展全市“互联网+教育”非遗课程教学展示活动,组织各类劳模工匠、技能人才、非遗大师拍摄制作《温州我的家乡》《四季的味道》等系列专题片30集,录制《温州鼓词》等七个系列90余节“非遗”类网络课程,通过温州教育影院平台汇集给各校自主选学。该模式不仅使即将失传的“非遗”项目得以发扬传承,而且借助现代教育技术,实现了优质课程资源的互联共享,成为传播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又一有效途径。 二、六大机制,有利保障“劳模工匠进校园”行动常态化 (一)多方协同的长效机制 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牵头,各级工会负责建立劳模工匠个人信息数据库,设置相应课程,动员组织劳模工匠进校园;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及落实工作;各级劳模协会负责对接劳模工匠;各级教育工会做好衔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共建共享的运行机制 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实践学校、在温高校与工会相互协同,合作共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劳模工匠与教师、学生“结对”,指导职业技能,传授绝技绝活;各级工会共享劳模工匠馆、工运史馆、工人文化宫等实体资源,改造企业工业参观资源、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增加劳动教育体验设施,推动大中小学生到劳动实践基地开展实践训练、技术研发。 (三)双向提升的培训机制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大中小学组织相关培训,一方面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入教师全员培训内容;鼓励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走进劳动实践基地、劳模工匠所在单位开展实践训练、技术研发等,提升教师劳动教育能力水平。另一方面,聘请劳模工匠担任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及相关专业兼职教师与学校教师的实践导师,同时组织劳动教育专家对劳模工匠进行教育业务培训,通过理论讲授、观摩学习、上岗实践等形式,提升劳模工匠授技育人能力。 (四)产学研用的研究机制 教育部门成立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中心,中心协助开展劳动教育调研、评估、交流、重难点问题研究等工作,参与劳动教育相关政策研究、文件制定。工会组织专家学者、劳模工匠研究队伍,共同开展新时代工会理论和劳动教育研究,挖掘整理当地劳模工匠等先进人物教育资源,开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展“工会理论进课堂”“专家学者进工会”双向交流活动,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相结合。 (五)上下联动的评价机制 教育部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评价方案(试行)》,在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基础上,突出“五育并举”,单列劳动实践、科学创新2个模块作为初中毕业、高中录取的重要评价指标,重点聚焦学生劳动核心素养提升。建设“少年瓯越行”劳动实践评价数字化平台,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评估工作,健全完善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建立与劳动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融合的科学评价体系;鼓励、支持各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过程监测与纪实评价,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六)有效赋能的激励机制 省教育厅将区域内配建有劳动实践教室(工坊)的中小学比例纳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市教育局将劳动示范校建设情况纳入县级行政部门考核。市、县两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优先获得劳模工匠进校园定制点单,并由市总工会、市教育局提供相应经费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履行责任、参加公益活动如进校园等情况纳入工作室考核标准,考核优秀者按《“瓯越英才计划”40条意见》奖励标准予以奖励。(来源:劳动教育评论第11辑 作者:郑焕东 黄华 李意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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