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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温州市初中学生思政素养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9-20 16:42:16

温教研初函〔2024〕40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促进学习方式变革,培养创新思维与实践精神,根据市教研院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24年温州市初中学生思政素养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展示新时代少年思政素养

二、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初中学生

三、评审内容及要求

1.七年级项目:围绕新教材“启思导行”或“单元思考与行动”,自拟题目,开展实践活动,形成项目化学习报告。

要求:

①紧密联系教材内容,体现知识学习与生活实践的结合。

②活动开展指向问题解决,凸显探究性;鼓励跨学科项目学习。

2.八、九年级项目:开展时政述评。选取近期国内外重大时政热点,结合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进行深入分析和评论。

要求:

①时政热点应具有时效性、典型性和价值性,利于运用所学知识展开述评。

②针对时政热点,能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思考问题,观点鲜明,论据充分,逻辑清晰。

③参赛学生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包括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

四、提交材料

1.项目学习报告:个人或2-3人小组合作申报;内容包括项目任务、项目开展过程、项目成果;字数控制在2000字内;可提交附件,如项目学习过程相关文字资料和照片(无需视频),汇总一份PDF,容量不超过20M。

2.时政评述:个人申报,提供文字作品和视频作品各一份,内容不重复。

①文字作品:时政述评一则,包括时政热点内容简介和述评两部分,述评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②视频作品:提供时政述评视频资料一个,手机或相机录制即可,横屏拍摄,文件格式为MP4,含片头(不出现学校和姓名等个人信息),时长不超过5分钟。述评可辅助PPT。

以上两部分按照3:7计入时政述评总分。

五、评审原则

1.真实性:学习活动取材真实,活动过程的思考与实践真实,学习成果能真实体现初中学生素养发展水平。

2.学科性:充分运用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或跨学科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实践性:活动开展充分,凸显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感悟。

4.创新性:鼓励创新思维,倡导活动形式与成果的创新。

六、参评名额

每个项目市级参评名额:鹿城、乐清、瑞安、永嘉各10篇,市直、龙湾、瓯海、平阳、苍南、龙港、各8篇,洞头、文成、泰顺各6篇。

七、其他事项

1.县(市、区)要在本级评审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作品参加市级评审。

2.各县(市、区)学科教研员于2025年1月2日前,分两个资料包:学生项目化学习报告、时政述评资料,均含参评目录表,发送至市教研院学科教研员钉钉。逾期不接受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3.市直初中各校每个项目可推荐8篇参加市局直属初中级评选,评出本级一、二、三等奖,再按规定推荐参加温州市级评审。市直初中教研组长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参评资料,要求同上。


附件:

1.2024年温州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学生项目化学习评审封面

2.2024年温州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学生项目化学习参评目录表

3.2024年温州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学生时政述评评审封面

4.2024年温州市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科学生时政述评参评目录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温州市初中学生思政素养评审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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