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教科研公文
您的位置:
> 教科研公文 > 院函
院函
关于举行2025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1-06 15:10:03

温教研初函〔2025〕1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温州市初中学科项目化学习行动计划,推进初中地理学科实践,丰富“双减”背景下的实践性作业形式,根据市教研院工作计划,决定举行2025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初中学生。倡导合作探究,不接受个人作品,每幅作品作者2~5人,每幅作品只能有1位指导教师。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选题要求

环境地图是学生对身边环境问题开展项目化学习的最终成果,以身边的环境为创作主题,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个人环境。选题必须是基于本人对区域环境的亲身观察、调查、思考、归纳总结的成果;呈现观察和调查过程:方法、数据、清晰简洁的调查结果;数据真实可靠,调查分析和评价客观合理,逻辑严密。

(二)内容要求

1.每幅环境地图都是独一无二的,充满了地理环境的风韵风情,标注出包括自然胜景、动植物分布、基础建设、文化景观、生态资源、环境资讯、交通步道甚至污染情况等各种地区信息,共同组成一幅反映社区人文生态景观的综合图谱。

2.完整的环境地图应该包括:地图标题、指北针、图标示例、景点说明等。

环境地图的构成要素包括:

(1)地理底图。环境地图的载体,是环境地图所表示的主体内容。

(2)辅助图片。照片、图片、绘图等来补充说明难以在地图上表达的内容。

(3)环境数据信息。包括各种调查数据、统计图表等。

(三)格式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手绘,也可以计算机制图。手绘地图不得临摹和复制;计算机制图除提交作品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数据。

2.参赛作品的地图部分应占整个版面的一半以上,地图三要素齐全。参赛作品中若含有中国地图,必须符合国家的绘制标准和要求。

3.作品最小尺寸不得小于A3大小。布局合理,设计美观,视角独特,表现手法新颖。

4.每幅作品在正面标注作品名称,在反面署名“序列号+学校全称+作品名称+参与学生”,作品照片用“序列号+学校全称+作品名称”署名,每幅作品均要提供《作品简要说明表》(见附件1),说明文字不超过200字,序列号由“县(市、区)名称+顺序号”组成。市局直属初中与温州市项目化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初中试点校为“学校全称+顺序号”。

三、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推荐篇数(不含温州市项目化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初中试点校)见下表,市局直属初中与温州市项目化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初中试点校可推荐1-6幅。

区县

鹿城

瓯海

龙湾

洞头

瑞安

乐清

永嘉

平阳

苍南

泰顺

文成

龙港

篇数

20

15

15

6

20

20

20

20

20

10

10

10

2.参赛作品纸质稿、作品说明书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邮寄到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904室,联系人:夏陈伟;同时发送参赛作品照片(保证图像清晰、图幅不变形,建议扫描图像,以图像格式保存,不要以Word文档保存)、作品说明书(附件2)与汇总表电子稿到指定邮箱754204340@qq.com。

3.评审结束后,将组织优秀作品线上展示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青少年环境地图评比展示活动。

附件:(从温州教科研网上下载)

1.2025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参赛作品汇总表

2.2025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作品说明书

3.中国青少年环境地图展示优秀作品的特点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5年1月6日

关于举行2025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评审活动的通知.doc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备案号:浙ICP备05087129号-2  网站标识码:3303000059
建议使用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联系方式:88636388 址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电话:88638063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电话:85812131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电话:88135682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电话:88630019 温州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电话:88630027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电话:88615967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电话:88639303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