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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2-06 09:07:11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根据温州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党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实施全程监督,全力提升整改质效。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实施每半月一督查,全过程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六见”要求,有效推进整改措施落实落细。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教育跃升发展。注重标本兼治,将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促进温州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6个问题,制定16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63条措施,整改完成率100%。在巡察整改中,处理人员3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11人;追缴资金258778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127728元。建章立制43项,其中制定制度27项、修订完善制度16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充分发挥党委学习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方式,加强学习研讨交流。举办市直教育系统半年度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暨“好学课堂”交流观摩、机关效能书记领办项目推进会,基层党组织书记代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印发《“优教强城·机关领跑”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方案(试行)》,切实解决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抓好“凝心铸魂”工程、“强基固本”工程、“示范引领”工程。下发《教育系统党员教师应知应会手册》,为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提供参考。召开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专题读书班活动,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举办2024年温州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暑期读书会暨“以教育家精神引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奋力谱写‘好学温州 优教强城’新篇章”专题研修班,举办第三期未来教育·瓯江思享会。通过专家讲座、主旨报告、校长智汇、圆桌沙龙、嘉宾点评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论述。全面对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要求,查漏补缺进行学习。

(二)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五育融合发展。召开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工作研讨会议,项目化推进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发展。完善整合机制资源,牵头召开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思政金课案例集研讨会,召开高中政治学科研训员、市直属学校教研组长工作会议及全市初中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研训员会议。召开在温高校“校警驿站”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校警驿站”落地实施。成立温州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教材管理责任。召开全市中小学校体卫艺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市高中学校体质健康工作进行总结及部署。印发《关于举办2024年温州市中学生体育节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三十五届中学生体育节活动的通知》,增设体质健康项目8字跳绳比赛等项目。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2023学年全省高校新生(浙江籍高中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情况》显示,我市高中毕业生合格率已跃居全省第五,优良率已升至全省第六,创近年来最好成绩。

二、关于“推动教育领域决策部署落地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改革。组织开展小学《小学单元素养作业》《假期综合学习手册》《例说初中学科项目化作业》编写研讨活动,加强高质量作业资源建设和使用。牵头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探索完善执法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开展专题对接2次。建立联合执法专班,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暑假期间治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明察暗访等执法工作。印发《温州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讨活动,全面落实新课程方案。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情况动态监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要求的通知》,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落实好教育评价改革,督促各地教育部门、市直属学校严格落实改革要求,做好关键时间、重点领域宣传引导工作。

(二)加强对学校全面领导。召开校长负责制推进专题会议,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督促落实市委关于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秋季学期市直属学校人员已100%到位。印发《“四纠四提·清风优教”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起底式”“全覆盖式”大排查,自查发现问题52个,研究制定整改举措55条,协调相关处室(单位)指导市直属学校构建长效机制,推进整改落实。出台《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育技术类项目管理办法》《温州市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办法(修订)》,开展教育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决策机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学校食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的通知》,提高食堂自营比例,建立“家校共管”机制。制定《加强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7所学校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严格评奖标准,规范评奖程序。

三、关于“践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职责使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基础教育“优质+普惠”“优质+均衡”。加快公办园建设,29所公办园已开园,平阳县公办园覆盖率提升至66%,对龙港市下发交办单。推进薄弱幼儿园改造,上半年创成54所二级园,下半年158所申报中,改造提升199所,其中升等创优88所,引导退出111所。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监测试点,完成教育专项规划报批,优化校网布局,5所学校停止招生,21所学校撤并。实施未来乡村学校培育方案,走访调研文成县、永嘉县,选择首批窗口学校发展培育基金赋能对象。推进中小学“教研共富”行动,召开教研主任会议,部署区域教研共同体活动,评选优秀教研共同体和榜样人物。开展初中教学管理提升“薪火计划”研修活动,培养约30名乡镇教学管理副校长及教务主任。落实教职工编制保障,小规模学校按班师比和生师比核定编制,现有178所学校,超标准配备教师65.5%。开展乡村教师教研活动,征集“微心愿”,开展“红研送教”和“乡村有效教学”研讨会,增加乡村教师参与市级教研机会。

(二)强化普高教育“优质+特色”。制订《温州市学术高中和特色高中评价指标(试行)》,完成意见征集,指导19所学术高中和30所特色高中准备评估。召开普高分类特色办学研讨会,调整2024年普通高中分类(教学研究与管理)名单,印发《关于开展温州市普通高中第三批及部分前两批特色学科(项目)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完成普高学校特色学科(项目)评估认定工作,开展特色高中专题调研,提升普高教育“优质+特色”。结合《温州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情况,对全市69所县中、31所城区普通高中帮扶结对情况进行排摸,召开各县市各学科教研员会议和各学科高考质量研讨活动,各学科共研讨22次,提高帮扶质量,完善生源外流闭环管控,不断增加温州普通高中吸引力。 

(三)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温州市中职现代职教体系暨“双优计划”申报工作专题培训班,指导学校做好项目申报准备。推进瑞安市塘下职业中专、苍南县职业中专、龙港市职业中专分别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合作办学。完成全市中职招生改革录取工作,招录中本、中高职一体化专业1.46万人,占比达46.4%。圆满完成6个省级“区域中高职一体化”试点专业招生工作。开展2024届中职毕业生就业情况审核,毕业生就业率(含直接升学)达99.24%。召开中职专业发展工作研究会议,制定《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优化调整与发展评估方案(讨论稿)》。组织部分中职学校赴苏州、上海考察中高职贯通培养办学经验和专业发展评估办法。教育、科技、发改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温州市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先行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推动市领导带队赴教育部汇报对接,重点恳请尽快组织教育部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来校考察评审,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全面启动创建职业本科的筹备工作。组织在温本科院校市级一流学科评选,为我市高校博士学位增点扩面和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奠定坚实基础。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发展工作。完成全市规范民办数据核实;对接市财政局做好市本级购买学位经费保障拨付工作。全市义务教育民办占比已符合上级要求。印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各地持续落实规范民办专项工作,严格控制义务段民办在校生占比,严格落实暂停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召开工作部署会,通报、交流、指导各地基建工作情况。今年秋季完工公办项目31个,新增公办中小学位约2.8万个。

四、关于“推进平安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督促校园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市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在思想上树起红线、在工作中守住底线,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开展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的调研督导。在学校校园安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安防问题、消防安全、食堂、设施缺陷和管理漏洞的问题。开展校园安全常态检查、督导巡查和暗查暗访工作,抓好校园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研学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召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局直属学校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主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学生安全教育、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等内容讲解。牵头开展在温高校秋季开学专项调研,并配合省教育厅一行开展秋季开学调研,重点检查高校开学安全稳定、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问题。建立在温高校副书记“双月例会”机制,加强校地合作,及时研判排除安全风险。牵头召开网信、教育(高校)双直联会议,督促各高校做好网络信息及舆情防控工作,提升紧急突发事件预案操作性。

(二)筑牢学生心理健康防线不够。会同政法委做好心理重点高危学生纳入“五失”人员管理工作,联合卫健委印发《温州市中小学生心理(精神)障碍休学和复学办理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关于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副校长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规范学生心理休学和复学办理工作。开学前后广泛开展“三全”(关注全体学生、教师全员参与、全方位掌握情况)家访工作,针对六类重点学生实行“一人一案”“应访尽访”,共排查上门家访六类重点学生4058人。发布《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提示单》,对秋季开学规范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发布《中秋、国庆双节前后基础工作提示单》,对睡眠管理、违规补课、放假制度等进行强调部署。联合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教师配备、教学研修、创新激励、运行机制等多方面要求;按规定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B证培训申报、审核工作,全市2024年底心理B证培训完成数达8672人(全省目标数为8500人)。召开全市体卫艺处工作会议并部署心理健康工作要求;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指导工作,全面排查校园心理健康工作情况;发布《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提示单》,对心理危机管理、高危学生敢于帮扶、家校沟通工作进行布置;提炼温州市中小学“温心健康”行动做法获评健康温州行动优秀案例。

(三)严格网络安全管理。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网络安全工作会议,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季度汇报制度。制定《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业务系统六大常见网络安全隐患防范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教育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和网络安全校园主题日活动,提升师生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组织参加浙江省2024年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并举行温州市教育局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组建“温州市教育局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工作群”,及时发布安全隐患,并要求相关责任处室第一时间进行自查和整改。同时积极关注“温州市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和“浙江省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的安全通知,做到100%按时处置。

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推动全面规范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全面摸清2023年以来我市1027所中小学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事项323项,通报典型问题6个,研究整改举措,形成整改清单,问题清单整改率100%。严格落实市县两级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召开全市教育系统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专项治理联络员工作会议,分享有效做法与经验并探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制定《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并纳入《市委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

(二)统筹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开展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整改工作,取消正在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25项,切实减轻学校工作负担。严格审批发文流程,启用线上发文流程,及时停止发文并向拟稿单位重申创建示范规范事宜。召开处长例会,针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综合议题进行了工作部署。

六、关于“执行相关制度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兼职管理规定形同虚设。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市直教育系统局管干部兼职情况调查,全面排查相关情况。全面梳理现职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退出现职但未退休领导干部、退休三年内领导干部以及退休三年外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民办学校)各级各类兼职情形一览表,并列举局管干部兼职情形白名单、黑名单,明确审批流程及禁止兼职情况。开展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情况排查,未发现在职教师未经审批违规到民办学校任教情况。针对排查发现的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核实的违规兼职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严格落实教师讲座取酬规定。核实10名教师讲课取酬情况,其中有4名教师取酬无需清退,其余6名教师均已完成取酬清退。召开秋季开学教育教学研究院工作会议,重申财务纪律,开展讲课取酬情况自查自纠。修订《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严格落实市内、市外讲课报备制度。制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办计〔2024〕62号)》。召开“202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计财工作培训会”,通过以案说法方式,进一步强调财经纪律,严禁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全面推行“浙里报”应用场景。

七、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严格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严禁虚报套用培训经费。清退虚报套用的培训经费1.1万元,对市教育工会分管主席、业务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3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修订《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召开“202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计财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强调财经纪律。组织开展市局直属学校开展虚报套用培训经费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同类问题。

(二)严禁超标准报销费用。退回超支经费800元至温州市教育局党费专用账户,重申各机关党支部对所下拨的党费使用要求,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11月4日,对市教育技术中心财务分管主任、业务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等相关5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开展市局直属学校开展超标准报销费用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新增同类问题。召开202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计财工作培训会,强调财经纪律。修订《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浙里报”应用场景。

(三)严禁超标准租用公务用车。排查发现2023-2024年存在类似情况,现已经完成浙政钉审批整改流程。修订《温州市教育局机关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确保市教育局公务用车租赁规范管理。

八、关于“项目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基建项目监管。印发《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市本级教育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组织市直学校总务主任和市直单位基建负责人学习培训。召开政府投资教育实施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导学校加强工期、履约保证金(函)管理,严格审核合同相应处罚条款。扣回瓯海二高迁扩建一期工程履约保证金未续保未罚款和工期延误未罚款108.5万元;退回温州府学文庙展示馆内部装修展陈工程提前完工奖励多付金额4.27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和监管力度。

(二)严格落实招标项目审查监督不力。制定《学校采购流程图》和《部门集中采购流程图》,召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服采购工作交流培训会,规范采购行为。函告温州市益余贸易有限公司,终止食堂小卖部供货服务。对食堂小卖部商品供应商以比选方式重新招标,并对重新招标结果开展排查。优化温州市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代理选定流程,避免单一代理公司代理项目过于集中的问题,确保采购招标工作公开透明。修订《温州市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家回避制度。全面排查了211个2019—2023年部门集中采购及市教育技术中心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情况,并根据排查结果,对3名参加项目评审人员开展谈话教育,清退相关评审费用3200元。

九、关于“资产处置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局属房产管理。修订《温州市园丁公寓住房管理办法》,经向不动产登记管理服务管理中心查证,确定除园丁公寓、7处房产、已完成调拨审批的幼儿园房产外(幼儿园房产为按照市政府专题纪要要求,已经市财政审批调拨给鹿城、瓯海的幼儿园房产,目前正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市教育局(以及曾用名“市教委会”)名下没有其他房产。推进自管公房(市教育局名下7处房产)处置工作,在第一轮未能成功出让的情况下,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多次沟通,确定第二轮盘活要求、程序,通过比价选定温州诚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资产出让价值评估工作,并申报资产处置审批。多次进行公寓安全排查,确保公寓安全。公寓管理问题也在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中,书面材料已递交市民政局。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人员调动变化做好资产盘点,做到人员调离,资产清点入库;人员入职,资产清点领用;开展每周资产变更排查,每半个月结合资产负债表进行盘点核对。发布《关于调整温州市教育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温州市教育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直属各学校(单位)拟报废设施设备核实工作,把好资产退出关。

十、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经费列支。停止局食堂编外用工人员和教育工会编外用工人员在温二十一中的工资发放。修订完善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教育局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召开编外用工座谈会,温州二高、人文、护校等学校参与座谈,进一步统一思想,规范使用编外用工。

(二)规范合同签订。出台《温州市教育局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合同规范签订管理。召开机关处室工作人员合同签订业务培训,明确合同规范签订要求,并通过“温教钉”流程统一进行合同备案。严格财务报销行为,多环节强调项目合同规范审核,确定合同合理、合规后支付相应款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不规范的合同进行重新签订。

十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各机关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梳理权力运行中的风险清单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2024年15个机关处室89个干部岗位共排查出124个廉政风险点,对于发现的廉政风险点要求相关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制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清廉建设履责纪实手册》,强化党员干部常态化管理。对60名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修订《温州市中小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严格落实“清廉学校”建设风险点清单管理制度。

(二)扎实建设清廉机关。发布“清廉过节”书面提醒和短信提示,向全体机关干部明确廉洁过节的要求和纪律规定。印发《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提示单》,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市直学校(单位)在此期间累计开展了76次正风肃纪行动,抽查传达室、办公室、食堂等工作岗位149个,发现5所学校存在相关问题10个,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在每月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提示中加入“举案说纪微课堂”,通过真实案例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完成清廉文化长廊设计稿,打造清廉机关文化长廊,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研制《温州市教育局“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温州市教育系统“清风廉路”精品线路建设的工作提示单》,推进“五廉共育”工程,弘扬清风正气,打响“廉铸初心·瓯越师说”清廉教育品牌。

十二、关于“推进党建工作走深走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印发《“优教强城·机关领跑”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印发《教育系统党员教师应知应会手册》,规范组织生活会的操作,为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和参考。将《教育系统党员教师应知应会手册》纳入9月发布的机关支部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提示,督促各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学习组织生活会的规范要求。

(二)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市直教育系统“好学课堂”交流观摩推进会,基层党组织的书记代表进行2024年机关党建“好学课堂”活动及党支部书记领办“效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将常规性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重温入党誓词、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的15种适用情形等内容纳入9月发布的机关支部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提示。通过定期提醒和督促,确保各支部能够按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相关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三)增强党员服务意识。组织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参加“效能争先·真诚助企”集中服务活动等,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切实感受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将“双报到双服务”制度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十三、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印发《直属教育系统“优源计划”年轻干部绩擢选才培养方案》,加大20名“优源计划”年轻干部绩擢选才干部的培养,从源头上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明确培养目标和路径;8月调整4名35岁左右及以下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校级领导年龄结构和专业层次。规范干部调整流程,减少频繁调整,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校校长培训能级提升实施意见》《温州市中小学校校长培训能级提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系统性的教育培训体系,明确不同层次干部的培训需求。加强省市县三级贯通联动,构建多要素融合、多环节贯通、多方面协同的校长培训新格局。开展首届瓯越“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对象的选拔,加快培育一批在长三角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瓯越“教育家型”校长。

(二)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拟制《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召开选人用人工作推进会议进行选拔任用政策宣传解读,规范操作流程。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职务名称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排查。经党委会研究,按照市第五中学(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校名重新任命该校校级领导(免去原职务),按照温州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重新任命原艺术总监职务(免去原职务)。启动温州滨海职业教育中心名义立项建设工程结算,撤销温州滨海职业教育中心牌子和相应职能。

(三)优化长期借用直属单位(学校)人员管理。优化直属事业单位职能,确保机关力量能够满足教育事业的发展。摸清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做好个人谈话和思想工作,逐一分析研判,结合个人借用情况和工作专长,进行分类处置。严格落实上级相关规定,规范挂职、跟岗锻炼等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和编办的沟通协调,实现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力量和干部培养双促进的良好态势。

(四)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开展市直教育系统因私出国(境)管理全面排查,梳理局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出行、证件保管情况。针对排查发现的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问题,对核实的违规出国(境)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通报。发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市教育局全体在职教职员工统一报备,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并通过浙政钉工作群等渠道宣传相关政策要求。

(五)统筹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召开全市教育部门人事(政工)科长会议,部署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要求和工作目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做好学历提升工作。重点提升幼儿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比例至65%,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至10%、22%;组织全市教育系统赴北京公开选聘高学历优秀教育人才,确保完成省定“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实施办法》,建立健全6大机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奖励办法。加强和市委编办对接,落实特殊教育编制需求,10月新增核定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提前招用编计划2名。

十四、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问题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

修订《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召开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加强作风建设。开展5所学校公车使用情况专项整改督查,要求各校规范管理公务用车。确保学校公务车辆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转。

十五、关于“有偿补课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中小学暑期师德专题培训会,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签订师德承诺书,全市14万教职员工线上线下共上开学第一课。召开全市人事政工科长会议,通报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以及省厅近期两起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事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十项机制 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十六、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教育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堵塞制度漏洞,以解决好反馈的具体问题为切入点,努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惠民服务能力的实际成效。

(一)坚持不懈,狠抓后续整改。坚守教育初心,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后续整改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持续跟踪推进,积极抓紧整改。

(二)建章立制,优化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着力健全完善全市教育系统政治理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新动力。

(三)深化改革,打造清廉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清廉教育”建设为总抓手,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温州教育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636802;邮政信箱:温州市教育局组织处(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58694167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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