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研科函〔2025〕11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实施我市中小学价值观教育,提升中小学德育活动设计与实施的有效性,加强德育资源建设,总结提炼学校与教师的实践经验,经研究,决定举行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价值观教育活动案例征集与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二、参评要求 1.活动主题:创设有意义的价值观学习经历 有意义的价值观学习经历是指学习主体能具身投入对某一价值观的学习活动过程,并在认知与理解、情感与体验、意愿与行动等方面有增值性变化,进而能在日常生活中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引领自身的行为规范、原则和理想信念。 2.活动形式:以校-家-社协同育人为路径,以表现性评价贯穿其中的各类学生实践活动,包括:①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研学、企业考察等);②校内主题活动;③学科实践活动(注明学科);④其他实践活动。 案例模板见附件1。 3.案例要求:活动设计有创新性,能紧密结合价值观主题及学生知情意行发展规律,发挥校-家-社协同育人作用,运用表现性评价的教育引导作用,实施过程真实有效。总字数3500字左右。 4.已在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或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案例不得参与评选。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 三、名额分配 每位申报者(第一负责人)限送1项参评,具体推荐名额见下表: 市价值观教育基地 学校 | 市直学校 | 鹿 城 区 | 龙湾 区 | 瓯海 区 | 洞 头 区 | 乐清 市 | 瑞安 市 | 永 嘉 县 | 文 成 县 | 平 阳 县 | 泰 顺 县 | 苍 南 县 | 龙 港 市 | 每校1-2 | 每校1-2 | 10 | 8 | 10 | 4 | 10 | 10 | 8 | 6 | 8 | 6 | 8 | 6 |
1.市直学校以及市价值观教育基地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1-2篇,基地学校不占以上区域分配名额。 2.具体学段分配由各县(市、区)教研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并择优根据名额推荐。未经县(市、区)汇总推荐的案例一律不予接收参评。 3.基于案例质量,各县(市、区)还可根据报送案例的主题选择情况,如富强、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主题酌情优先报送。 四、报送评审 1.以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统一打包。每个案例以“名称+学校+作者”命名。 2.请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市直学校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参评案例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2)及参评案例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z693932@126.com。联系人:市教研院凌老师,联系电话:88617528。 3.市教研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案例进行评审,向获奖老师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发表或编辑出版。 附件: 1.案例模板及说明 2.参评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5年3月12日 关于举行2025年温州市中小学价值观教育案例征集与评审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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