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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九届初中“小科学家”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3-24 11:16:33

温教研初函〔2025〕1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各有关学校:

为推进“小科学家”培养计划,提高学生运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为学生在科学学习方面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根据初中“小科学家”培养活动方案,决定开展第九届温州市初中“小科学家”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初中“小科学家”10名和“小科学家”提名奖若干名。

二、推荐对象资格条件(同时符合下列2个条件)

1.温州市爱好科学的初中在校生,在初中阶段能积极参与科学小课题DV评比、STEAM或项目化评比,平时能积极参与县(市、区)、学校组织的各种与“小科学家”相关的活动。

2.初中阶段科学小课题DV研究成果(包括创新实验类、实践探索类、文献研究类、小发明、小制作类等)或STEAM、项目化评比结果获得温州市三等奖及以上。各县(市、区)推荐学生数不超12人,市直各校推荐数不超3人。

三、推荐程序

1.请相关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校学生的推荐工作。

2.推荐时,除推荐对象符合的资格条件外,对于推荐对象在下列相关活动中取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平常科学素养表现情况,应在推荐表中加以详细说明,并附上相关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1)初中阶段取得的由县(市、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科技类相关的竞赛获奖情况(同类竞赛取最高奖)。

(2)初中阶段取得的科技类研究成果在各类期刊(特别是核心期刊上)的发表情况。

(3)初中阶段取得的其他能佐证学生所具备的科学素养的情况。

3.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市直各相关学校对推荐学生的相关荣誉证书(或文件、论文)的复印件等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上盖上单位印章加以确认,送审时以此替代原件,并于2025年4月7日之前把审核确认后的推荐学生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推荐表(1份)(见附件1,签字盖印)以及汇总表1份(见附件2,签字盖印)等送至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902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7-85812156。同时将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583215621@qq.com。

四、评审程序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将成立第八届初中“小科学家”评审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结合申报学生的资格条件,即2024年温州市初中科学小课题DV评比情况、2024年温州市初中学生STEAM暨项目化挑战赛(木桥承重项目)获奖情况、在初中学段所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相关竞赛加分情况以及学生平时科学素养表现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见下表)。

项目

权重

2024年温州市初中科学小课题DV评比成绩

40%

2024年温州市初中学生STEAM暨项目化挑战赛

(木桥承重项目)成绩

40%

其他各类相关竞赛加分

10%

平时科学素养表现

10%

评出初中“小科学家”10名,提名奖若干名(结果公布在温州教科研网上)。

附件:(温州教科研网下载)

1.温州市第八届“小科学家”评审推荐表

2.温州市第八届“小科学家”评审推荐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5年3月23日

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九届初中“小科学家”评审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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