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有关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校园基础设施提能升级工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5〕16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我市中小学新型教学空间建设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学校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实现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的有机融合,支撑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助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2025年全市计划建成400个新型教学空间(含科学空间、艺术空间、阅读空间、普通教室空间改造等),培育40个市级优秀案例。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要求。各地要根据教学需要,按照《中小学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基本要求》(浙教技中心〔2021〕47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科学、阅读、艺术活动空间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温教技中心〔2024〕21号)要求,通过环境改造、功能升级、技术迭代、资源融通等方式,对校园范围内的教学空间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成为新型教学空间,并鼓励积极建设人工智能等新型空间。 (二)应用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新型教学空间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科学实验研究、阅读和艺术活动、人工智能学习等应用。技术赋能,应用为王,积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 (三)案例培育。各地要根据实际,认真总结新型教学空间建设与应用经验,注重场景应用和建设成效,积极培育市级优秀案例,并择优推荐至省教育技术中心。市级优秀案例颁发荣誉证书,并开展成果宣传推广;其中特别优秀的案例,将组织演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任务分解 各地要根据《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教技中心〔2025〕12号)要求,分解落实新型教学空间创建和培育优秀案例任务(见附件1),明确创建学校项目负责人,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积极推进普通教室改造,鼓励建设人工智能学习空间、数字实验室、阅读空间、学科教室等“做学融合”新型教学空间。 (二)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积极落实新型教学空间项目实施计划,2025年新型教学空间建设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请在4月25日前报送,建设进度管理实行“月报制”,落实专人管理,每月10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见附件3)到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汇总后上报。 (三)报送优秀案例 各地要积极开展新型教学空间优秀案例培育工作,优秀案例文稿模板请参考附件4,并于7月10日前报送新型教学空间培育优秀案例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 四、其他事项 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中小学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工作;要认真组织做好申报、采购、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和指导服务,努力提升项目绩效。 有关附件资料请通过钉钉及时报送到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郑上郭,联系电话:0577-88293230。
附件:1. 新型教学空间任务分解和优秀案例数量表.wps 2. 新型教学空间建设计划汇总表.doc 3. 新型教学空间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doc 4. 推荐培育优秀案例文稿模板.wps 5. 推荐培育优秀案例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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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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