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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智慧教育平台讲师队伍提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15 16:12:37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作者:徐思甜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有关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智慧教育平台讲师队伍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6〕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教研员、教育技术专业人员。

二、推荐人员要求

(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自我学习、提升意识。

(二)熟悉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之江汇、之江微校等平台应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较强,近2年开设过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讲座,或在历年之江汇相关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活动中获奖。

(三)能够承担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培训、之江微校应用推广、“AI+教育”培训、人工智能公开课例共享等相关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省、市部署的讲师团建设工作。

(四)所在单位重视并支持相关工作,能够为讲师参加培训、开展巡讲、资源建设和成果提炼提供必要保障。

三、推荐与申报要求

(一)智慧教育平台讲师。各县(市、区)原则上推荐不少于2名讲师人选,至少覆盖1名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推荐报送。市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推荐情况择优遴选,统筹上报。

(二)区域讲师团。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区域讲师团建设,可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申报区域讲师团(含往年在建区域讲师团)。原则上要结合区域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之江汇、之江微校建设应用的实际,明确建设目标、工作计划和培训安排,积极打造区域特色讲师团队。

(三)讲师团建设方向。围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之江微校应用、“AI+教育”、智能体教学、人工智能教育等主题,积极建设培训课程、共享人工智能公开课例,做好巡讲活动、资源推广、资讯宣传、案例提炼等工作。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各单位、个人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讲师个人申报填写《智慧教育平台讲师申报表》(附件1);区域讲师团申报填写《区域讲师团建设登记表》(附件2)。

(二)请各县(市、区)做好本地推荐汇总和审核工作,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及盖章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三)市教育技术中心汇总审核后,按省文件要求统一组织上报,并指导后续之江汇平台在线登记、讲师团空间建设及成果提交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智慧教育平台讲师队伍提升工作,统筹教师培训、教育技术、教研等力量,做好推荐、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各区域讲师团负责人为讲师团空间内容审核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资源内容审核要求,按规定签订承诺书,确保上传资源内容导向正确、科学规范、安全合规。

(三)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智慧教育平台讲师队伍提升工作的通知》(附件3)执行。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609881。


附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智慧教育平台讲师队伍提升工作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