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508U/2026-1010580717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教育局 |
| 文号 | 温教办职〔2026〕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职学校,各技工学校:
现将《2026年温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特殊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2026年温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特长生、特殊专业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2026年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为全面做好2026年温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含市直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区属中职学校,下同)特长生、特殊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要求
(一)特长生招生。具有体育或艺术特色项目办学传统,且有相应课程实施能力和条件的中职学校,可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职招生办”)提出申请,并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特长生自主招生。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申报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
(二)特殊专业招生。因职业发展需要必备技能或身体素质条件作为录取前置条件的专业,由学校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情况向市中职招生办提出申请,并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特殊专业自主招生。特殊专业招生总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
特长生、特殊专业招生学校符合面向全市域范围招生条件的,可按《2026年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向市中职招生办提出申请。对条件不成熟、近年招生数量较少、社会质疑较多的特长生项目,将进行调整或暂停招生处理;对培养效果差、比赛等相关成绩长期落后的项目,将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对不具备相应师资、场地、设备和课程等条件的特长生项目将停止招生。特长生、特殊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含招生计划、报名要求、录取办法等具体内容)须在5月8日(星期五)前报市中职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校特长生、特殊专业招生计划与报名条件,组织好报名审核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温州教育发布”,点击“便民服务”栏目中的“中职招生信息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通道同步在各招生学校校园网站(以下统称“校园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
每位考生最多报名2所学校但仅限1个特长生项目,可报考1所学校的1个特殊专业项目,特长生和特殊专业可兼报。各招生学校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园网公布,并报市中职招生办备案。
三、测试办法
(一)特长生测试办法。特长生招生的专业测试采取学校独立测试与联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测试办法由招生学校报市中职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在校园网公布。专业测试完成后,各招生学校将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报市中职招生办备案。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预录取或备录取,经市中职招生审核确定预录取和备录取的名单、次序后,招生学校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特殊专业测试办法。特殊专业招生以学校独立测试为主,招生学校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制定具体测试办法,报市中职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在校园网公布。专业测试完成后,各招生学校按照不超过特殊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的人数确定备录取名单,报市中职招生办备案,并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录取办法
(一)特长生录取办法。各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录取办法,明确各项目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分数线等录取条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招生学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须于成绩公布第一天的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校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办法,组织录取并进行书面确认,确认的录取名单报市中职招生办审核后,统一录入中招管理系统。录取考生人数不足时,可按照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二)特殊专业录取办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备录取考生须于成绩公布第一天的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校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进行书面确认,确认的录取名单报市中职招生办审核后,统一录入中招管理系统。
未按时递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特长生、特殊专业最终录取名单由招生学校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普高、中职等各类招生录取。
五、招生纪律
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市教育局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人社局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要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各区教育局及各区纪委区监委联系区教育局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职能加强监管,各招生学校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根据招生工作方案组织特长生、特殊专业招生测试和录取工作。如考生对测试、录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相应公示期内向招生学校或市中职招生办反映,招生学校应及时受理并回应考生诉求。一旦发现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必须做到有案必查、违规必究。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取消该校今后三年的特长生、特殊专业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