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0002518508U/2026-10105615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文号 温教发〔2026〕35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05-13
温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2026年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1 10:08:08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保障广大考生享有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2026年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我市建成区内噪声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6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2026年6月14日22时至6月21日6时,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禁止建成区所有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请施工单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在高考日(2026年6月7日至10日)、中考日(2026年6月20日至21日)、7月高中学考日(2026年7月4日至5日)和1月高中学选考日(预计2027年1月6日至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门公告为准)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禁止各考点周边实施下列行为:

(一)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建筑施工、装修、房屋拆除以及工程机械施工、机器切割等作业;

(二)划龙舟、机动车船鸣喇叭、疾驰等噪声扰民行为;

(三)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以及乐器演奏等;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生产加工、烧烤排档酒吧营业,大型活动举办、广场舞、夜间货物装卸等活动的监督;在考试期间要组织人员对考点学校现场周边进行巡查,及时预防、处置干扰考试的活动;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如以上考试时间发生变化,上述噪声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自动做相应调整。

四、市级部门举报电话如下。

部门

公开受理电话

温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2345

温州市公安局

110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96310

温州海事局

88150009

88150095(夜间)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