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508U/2026-1010561528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教育局 |
| 文号 | 温教发〔2026〕3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5-13 |
为保障广大考生享有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2026年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我市建成区内噪声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6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2026年6月14日22时至6月21日6时,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禁止建成区所有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请施工单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在高考日(2026年6月7日至10日)、中考日(2026年6月20日至21日)、7月高中学考日(2026年7月4日至5日)和1月高中学选考日(预计2027年1月6日至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门公告为准)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禁止各考点周边实施下列行为:
(一)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建筑施工、装修、房屋拆除以及工程机械施工、机器切割等作业;
(二)划龙舟、机动车船鸣喇叭、疾驰等噪声扰民行为;
(三)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以及乐器演奏等;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生产加工、烧烤排档酒吧营业,大型活动举办、广场舞、夜间货物装卸等活动的监督;在考试期间要组织人员对考点学校现场周边进行巡查,及时预防、处置干扰考试的活动;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如以上考试时间发生变化,上述噪声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自动做相应调整。
四、市级部门举报电话如下。
部门 | 公开受理电话 |
温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2345 |
温州市公安局 | 110 |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96310 |
温州海事局 | 88150009 88150095(夜间) |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