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5 10:49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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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毕业申请登记前,请考生通过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s://zk.zjzs.net)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和课程成绩信息。如信息有误,请于12月2日8:30-12月4日16:30期间自行更正或申请更正。
二、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于12月2日8:30-12月11日16:30期间开放《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请个人信息和课程成绩信息正确或已修改正确的考生,在毕业申请登记前完成《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的打印、填写、盖章。
“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建议约200字以上。“自我鉴定”必须是考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
“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建议约50字以上。
三、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于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期间开放毕业申请登记,请考生及时办理。考生按准考证号前4位选择对应地区招考机构提交申请,其中“市本级”为过渡期受理点,仅受理在温州地区只有“0301”单个准考证的考生,如在温州地区有多个准考证,请向对应县(市、区)提交申请。
考生上传的各种材料(身份证、思想鉴定表、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对原件进行彩色拍照或彩色扫描上传,不要上传黑白复印件或黑白扫描件样式的材料!以免因内容不清晰导致审核不通过!
四、考生毕业申请登记完成后,请关注短信或浙江自学考试信息网毕业申请的审核状态,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12月19日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考生的毕业申请将作初审不通过处理。
五、请考生保管好填写、盖章后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纸质原件,在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时,提交教育考试机构。
六、毕业申请登记等事项办理流程及考生必读见附件1、2。
七、温州市各县(市、区)毕业申请咨询电话:
县区 | 准考证号前四位 | 确认机构 | 咨询电话 |
鹿城区 | 0302 | 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 | 0577-56688667 |
龙湾区 | 0303 | 龙湾区教育考试中心 | 0577-86350159 |
瓯海区 | 0304 | 瓯海区教育考试中心 | 0577-88507755 |
洞头区 | 0322 | 洞头区教育考试中心 | 0577-63360652 |
永嘉县 | 0324 | 永嘉县教育考试中心 | 0577-67222247 |
平阳县 | 0326 | 平阳县教育考试中心 | 0577-63886369 |
苍南县 | 0327 | 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 | 0577-64769952 0577-64750591 |
文成县 | 0328 | 文成县教育考试中心 | 0577-59010878 |
泰顺县 | 0329 | 泰顺县教育考试中心 | 0577-67582741 |
瑞安市 | 0381 | 瑞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 0577-65806793 |
乐清市 | 0382 | 乐清市教育考试中心 | 0577-61526973 |
龙港市 | 0383 | 龙港市教育考试中心 | 0577-59955602 |
市本级 | 仅限0301单证 |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 0577-88638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