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6:04:51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温州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温师〔2022〕6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温师〔2022〕60号)要求,经评审,拟确定瓯海区教育研究院等6所培训机构和浙江省温州中学等13所市局直属学校为2022年度教师培训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现将拟优秀单位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8日至4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综合研究室反馈,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85511572,13587663076。
一、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优秀单位
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
鹿城区教育研究院 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
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
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优秀单位
浙江省温州中学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温州市龙湾中学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温州外国语学校 温州市龙湾区永强中学
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温州东瓯中学
温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温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温州市艺术学校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
温师〔2023〕15号关于对2022年度温州市教师培训机构及市局直属学校师训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公示的通知.doc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