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09:12:00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师教育院2023年教师自主选课培训项目计划安排,决定举办教育戏剧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实践与运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教育戏剧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实践与运用培训班学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教育戏剧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实践与运用培训研究与探讨。
三、培训安排
本次集训时间9月25日至9月27日,共3天。学员于25日(周一)上午9:00前报到。报到地点:洞头区灵昆中学(灵昆街道上岩头村)。联系人:陈秋莲,联系电话:13706631667。
四、培训经费
1.培训费:集中面授培训费标准550元/人·天(含食宿),380元/人·天(含餐不含宿),培训时间:3天,合计培训费:1650元/人(含食宿费),1140元/人(不含住宿费)。培训费和交通费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2.请提前将公务卡绑定支付宝,报到时现场扫描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支付宝缴费二维码,缴纳培训费,准备单位名称、税号,填写发票信息时用。
3.根据文件要求,客房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学员自带。
请学校通知学员,做好健康防护,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
附件:教育戏剧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实践与运用培训班学员名单
温师函〔2023〕172号关于举办教育戏剧在初中语文教学中的实践与运用培训班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