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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心理健康教育 B级资格证书培训(2024-2025)的通知
时间:2024-01-16 15:52:15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和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教〔2023〕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17 号)文件精神,现将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B 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B 证”)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及任务

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B证培训旨在全面优化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提升教师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建设一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形成全员心育良好工作局面。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B证及以上持证率要达到25%。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B证培训计划表

鹿城区

龙湾区

瓯海区

洞头区

永嘉县

文成县

平阳县

泰顺县

苍南县

龙港市

市直属

2024

计划数

740

450

615

130

1228

1200

924

211

964

288

850

434

638

2025

计划数

740

450

615

130

1228

1200

924

211

964

288

850

434

638

二、培训对象

持有C级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的中小学在职班主任、学校德育校长、政教主任、段长、团支部书记、大队辅导员及学科教师。

三、培训内容

培训由专业理论、实践操作、考核三部分组成,共56个学时(详见教学计划表)。

教学计划表(共56学时)

培训模块

课程(专题)名称

学时

培训形式

专业理论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

4

讲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理论与技巧

8

讲座及分组操作

实践操作

班级心理辅导活动课操作实务

8

工作坊

班级心理辅导活动课案例研讨

4

工作坊

个别辅导技术运用辅导实务

8

工作坊

个别辅导技术运用案例研讨

4

工作坊

团体(小组)心理辅导实务

8

工作坊

  核

心理辅导活动课及个别辅导方案设计

4

实操演练

心理辅导活动课评价与再设计

8

实操演练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构建高校、市、县(市、区)三级培训保障机制。由已取得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B证承训资质的高校承担培训,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协调各县(市、区)研训部门,协同完成培训。各县(市、区)要将2024年B证培训方案报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统一备案。截止时间:同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培训项目申报日期;联系人:吴郁葱,电话:13868772516。

五、考核认证方式

1.培训结业考试:培训内容结束后进行书面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由省指导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2.资格证书认证:结业考试合格者申请参加面试认证。

请各县(市、区)研训部门统筹做好参训工作,加强培训监管,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温师函〔2024〕3号关于开展温州市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2024-2025)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