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3 15:23:10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6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做好2024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的推荐工作,请各地各校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学员选拔、推荐和报名工作。
一、温州参训名额
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58名、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3名(附件1)。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山区和海岛县还可不限类别定向各推荐1名。
二、培训对象选拔推荐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选拔条件(附件2)和遴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认真做好培训对象的选拔推荐,每学科(培训项目)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校长上报(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报)。
“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参训人选的推荐上报、审核通过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进行。
被推荐对象所在学校于2024年5月15日—5月21日通过平台上报推荐对象,被推荐对象须在此期间登录平台完善个人信息。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通过平台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和确认,5月24日前在平台完成县级审核,并以县(市、区)、市局直属学校为单位,将《2024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3)、《“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4)、《2024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5)、《“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学员申请表》(附件6)的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胡流芳,电话:85812185。邮箱:594830255@qq.com。
市教育局根据报送材料,6月5日前在平台完成市级审核。
省教育厅对各地推荐的参训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参训资格。
培训对象选课后,培训机构发放培训通知书,组织培训。
四、培训经费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6号)文件规定,省级指令性培训经费由省级财政专项经费保障,按标准直接支付给培训承办机构,不向参训教师收取费用。
附件:1.2024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名师名校长培训对象选拔条件
3.2024年“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4.“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
5.2024年“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人选推荐汇总表
6.“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项目学员申请表
温师〔2024〕20号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省级指令性培训工作的通知.zip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