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06 14:57:22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师培训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全力打造一支具有高水平教育教学评价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普通高中骨干教师队伍,赋能“瓯越教育人才”培养,助力温州创建“优教强城”,打响“好学温州”品牌,决定举办温州市高中化学学科“评价赋能”研修项目第2次集训。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高中化学学科“评价赋能”项目学员(名单见附件)及项目基地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乐清市第三中学教师代表1-2人(由学校指派)。
二、培训内容
评价研究项目阶段性汇报、评价理念和评价实践等。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25年5月23日(周五)至5月24日(周六),共2天。报到时间:5月23日下午1:00前。培训地点: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入住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洞头区霞光大道795号)。联系人:徐宇峰 联系电话:13968882337。
四、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费(含食宿)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培训经费统一拨付,交通费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请学校通知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
附件:温州市高中化学学科“评价赋能”项目学员名单
温师函〔2025〕91号关于举行温州市高中化学学科教学“评价赋能”第2次集训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