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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推荐及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7 15:23:07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师研修机构,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师训〔2025〕27号,浙教干训〔2025〕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推荐及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原则上立项不超过10项)。

2.一般课题。

以上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课题申报对象及要求

1.重点课题面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研修机构,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面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研修机构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 正在承担省、市教师教育规划各类课题尚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省、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课题研究领域

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重点研究我市教师教育领域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具体涉及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政策与现状、区域教师专业成长体系、培训项目研制与规律探索、教师与校长专业成长、校(园)本研修实践、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室运行机制、培训质量管理等领域。(课题指南见附件1)

四、申报名额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申报书。申报人参考《课题指南》研究范围和领域,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完整填写《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汇总表。

2.《课题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交县(市、区)教师研修机构汇总后,报送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市局直属学校可直接向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申报。请市局直属学校、各县(市、区)教师研修机构根据申报名额、申报时间做好立项申报审核工作。请相关负责人填好各类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未按要求报送的课题均不参加立项评审。

3.市级立项评审。本次课题立项评审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市级立项若干项。

4.推荐省级立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将择优选送40项申报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选定后另行通知县(市、区)及市局直属学校,按省材料要求填报。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各县(市、区)教师研修机构,汇总表文件名为县别+申报总项数,《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名为序号+申报人姓名,序号与汇总表排列顺序一致。

2.市局直属学校以申报人姓名+学校命名,按要求提交《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汇总表。

3.《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请于8月5日前钉钉报送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宁小丽老师(市教育大楼510室),联系电话:85511572。

附件:1. 2025年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指南

2. 2025年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

3. 2025年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研究方案

4. 2025年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温师〔2025〕23号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推荐及温州市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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