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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院跟岗”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5-07-02 14:51:42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研训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医校协同工作机制”的战略部署, 系统提升温州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5〕9号)要求,决定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院跟岗”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教师、德育干部、班主任等。

二、培训内容

(一)理论知识模块

1.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规律及常见精神症状识别

2.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的识别与科学处置策略

3.专业心理访谈技巧与方法

4.心理评估工具的标准化应用与结果解读

5.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与应急预案

(二)实践应用模块

1.系统学习儿童青少年精神病学与心理咨询理论知识

2.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提升实际应对能力

3.从专业视角解析当代学生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临床跟岗模块

1.门诊跟诊:精神检查法、评估工具实操

2.病房查房:重症干预观察等

三、报名方式

识别附件中的报名二维码,报名成功后,相关医院将有专人发放通知,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本次培训活动由我市2所精神专科医院主办(附件1、2),有意愿参与的教师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培训班参加(其中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作为“医教协同”公办合作单位可在原价上享受六折优惠),培训费用和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培训学时。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获得结业证书后,将通过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平台录入28学分。联系人:孙洲,1*******1。

附件:1.温州市医科大学·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连心.医教共育”教师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成长培训班

2.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关于举办“医教融合·同心育才”教师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温师函〔2025〕142号关于组织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医院跟岗”培训的通知.docx

附件1.温州市医科大学·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连心.医教共育”教师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成长培训班.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康宁医院关于举办“医教融合·同心育才”教师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pdf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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